3447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关于丘陵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 向丽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的转型升级,要求保证数量稳定,更要求保证质量安全。这不仅有利于推动农业发展、中国现代化进程,也能更好地满足城市和农村消费者需求。

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及打假维权知识和农资法律法规,指导农民正确使用农药,加强对绿色防控技术的认知,提升农民的识假辨假能力,建立健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性,鼓励农民举报假劣农资线索,并设立举报箱和电话,提高全社会人人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扎实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成立由局长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小队,包括分管领导、相关股站负责人在内,形成主要领导亲身参加、分管领导细致把控、职能部门积极推进的良性循环,并把这项工作融入到每一天的行动计划中,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从而取得更好的效果。

县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规模化养殖场、农民专合社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为保障农产品的安全 ,地方政府必须严格遵守一票否决规定,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农产品实施严格的绩效评估。成立专门的监管、检测办公室,做到有真编制,有真人员,构建一个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从县级政府一直延伸至乡级政府,最终延伸至生产者,构筑起一个完整的、横跨整个地域的监督网络,确保全过程监督。建立动态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台账,明确县级管理员、乡镇监管员、村(社区)协管员、农产品生产主体内检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并公布联系方式,以便群众便捷地联系,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应将监测工作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以便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进一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对检测设施设备全面更新,对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检测能力。通过建立以县级检测站为中心,覆盖乡镇、基地、农贸市场、生产企业、超市等多个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制定统一监管标准,从而有效防止上市农产品存在风险。多形式开展技术培训与交流,定期举办专业检测技术培训,及时更新理论知识,熟悉最新检测方法,严格执行检测程序,以达到最佳检测效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此外,结合所在地区的主要产业特征,制定有效监测方案,有效监控农业生产状态。防止农作物病虫害的传播,加强对散户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将抽样检测纳入年度计划,做到科学采样,精准检测,档案清、记录实,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深入实施全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建立以合格证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对种养殖生产主体的监督,让他们负起自身的主体责任,利用新媒体、村级广播、宣传展板、告示、告知书等形式宣传,让更多人参与到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实施中来,从而让每一个人都能够真正认识到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重要性。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大对市场的查验力度,督促生产者自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要求批发市场的经营者和销售者严格执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检查义务,以带证准入为基础,积极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确保市场准入的严格管控。

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加强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打击,加强对经营门店、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及其他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销售渠道的打击,有效抑制假冒伪劣农资流通,并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假冒兽药的行为。

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及县域交界地区农资门店的监管,严厉打击忽悠团、上门推销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农产品展览会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贩卖伪劣农产品、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确保重要农作物的安全,坚决抵制一切非法活动,如滥用新型植物品种、制造贩卖假冒伪劣种子、擅自宣传、非正常生产、超出许可范围的包装、虚假的商标、缺乏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缺乏企业的质量管理档案、擅自进出口、商品缺乏质量认证等。应严厉执法,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的农药。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兽药、滥用禁忌药物、滥用抗生素、滥用原料药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追溯体系建设,使生产主体记录其生产过程,追踪其来源和去向,查询信息,并承担相应责任,采用产地和流通两个层次的监管措施保证农产品上市安全。通过追溯体系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创建有机结合,实施农产品品牌认证管理,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申报品牌农产品,政府将对其进行奖励,提升可追溯农产品品牌的认证范围,满足消费者需求,同等条件下给予品牌农产品优先支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购买可追溯的品牌农产品。

(作者单位:蓬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培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