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8 期 / 第5版:科教兴川
四川省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确保检查、考核等事项减少50%以上

本报讯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对照清单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社会事务进校园及相关报表填写大幅精简,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管理更加规范。

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开展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禁毒防艾、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严格按照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不得随意扩展工作内容、扩大教师参与范围。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升基本信息采集、管理和使用水平,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实现共享共用。建立抽调借用教师审批备案制度,禁止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针对此前存在的进校园活动过多,对学校日常教学秩序造成干扰等问题,减负清单中明确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审核认定制度。每学年省级层面布置开展进校园活动不超过3项,市级及以下布置开展进校园活动不超过3项。同时,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开展对各类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的参观、学习、考察活动;同一所学校每学年承担参观、学习、考察活动任务原则上不超过2次。

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方面,未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审批,不得开展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活动。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作为教育综合督查的重要内容,将督导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此外,不得要求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关注、投票等活动,不得要求教师参加未纳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外的线上、线下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