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9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省药监局督促遂宁市医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本报讯 1011日,四川省药监局召集遂宁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及遂宁市医药行业协会负责人,在遂宁市召开推进遂宁医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省药监局法规处处长於红焰对新《药品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解读,给医药企业负责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省药监局第二检查分局局长吴杰就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医药企业要准确把握药品安全形势、牢固树立药品安全理念、全面落实医药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省药监局副局长陈永红在讲话中强调,即将实施的新《药品管理法》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大加强,各医药企业更要认清形势,形成底线意识,努力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