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来自与我省签署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互认协议的广东、浙江、重庆、云南、江苏、海南、贵州、福建、上海、山东10省市人员,持有当地“健康码”或国家“防疫信息码”,或纸质健康证明的,均予以认可;也可通过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平台展示健康码。无需另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未与我省签署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互认协议省份的来川人员,凡持有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的,均予以认可;也可通过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平台展示健康码。无需另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持有“防疫信息码”的来川人员,应按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要求,接受分区分级防控管理。
“防疫信息码”申领人员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申领“国家级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口,点击“防疫信息码”进入申领界面,按相关指引办理。(石小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