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6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春节将至,酒桌上的潜在法律风险你知道吗?

年关将至,亲友间的聚会随之增多。饮酒助兴、推杯换盏本是人之常情,但近年来因为醉酒肇事、酗酒身亡而在共饮者之间产生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因此,小编提醒,饮酒一定要适量,也要注意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

只顾痛饮喝死人 聚会者都要赔偿

柴某组织李某等19人聚会。新年将至,气氛欢乐,聚餐过程中众人痛饮。不成想,意外就在此时发生。酒后李某突然陷入昏迷,柴某等人随即将其送往医院。医院对李某进行了紧急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柴某等19名同饮人在饮酒过程中存在违背注意义务的过错行为,且该过错行为与李某的死亡结果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柴某等人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当对李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同时认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自己的酒量和身体情况,对过量饮酒可能造成伤害的后果应当有预见能力,其放纵饮酒不仅存在过错,而且过错程度较高,故李某就其自己放纵饮酒的行为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同饮人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柴某等19人赔偿李某的亲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5万元,上述费用由柴某等19人平均负担。

醉驾重伤被判刑 同桌补偿三万八

聚会大量饮酒后,小张仍坚持开车上路,最终导致车祸,小张重伤。伤好后,小张被警方刑事拘留。小张将共同饮酒的6人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018年1月22日,北京市顺义区发生一起严重车祸,驾驶人小张受重伤。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发时小张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8.3毫克,为醉酒驾驶。小张母亲说,儿子出事后,家里前后花费20余万元治疗费,这让原本就很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出事后,她找过一同聚餐的6人协商,希望他们能承担一部分治疗费用,但每次都是不欢而散。随后,小张将6人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我国法律对于聚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规定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但是这种义务和责任毕竟是有限的,不能成为人们毫无节制饮酒的挡箭牌。行为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及行为应当承担的后果负责。在法官的调解下,原告小张与被告罗某等6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罗某等人补偿原告小张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8万元。

不听劝醉酒死亡 同饮人尽责无过

人逢喜事精神爽,陈某因升职加薪宴请同事。席间,陈某兴致很高,推杯换盏。聚餐结束后,见陈某颇有醉意,宁某和高某将其送往单位宿舍,并留下照料。熟睡后的陈某开始较为正常,但随后呼噜声越来越小,且脸色发青。二人急忙拨打急救电话,陈某被快速送往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晚陈某的妻子报警。经公安局出具的鉴定结论书显示,陈某符合乙醇中毒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随后,陈某的妻子将6人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赔偿陈某死亡的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饮酒进而醉酒,与最终导致酒精中毒死亡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宁某等同饮人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包括饮酒时劝阻、饮酒过量后照顾、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等,对陈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及酒精耐受程度,知晓过度饮酒会对其健康乃至生命产生不利后果。在其自愿情形下从事饮酒等含有一定风险活动时,应视为一种风险的自担。(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