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举措,用实际行动让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真正融入日常、成为自觉。
为切实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南江县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部门例会等载体,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警示、政策解读等形式,不断强化干警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内涵的认知。
此外,南江县人民法院还建立健全了常态化督导机制,由督察部门定期对填报情况开展核查,对长期“零报告”部门或人员实施提醒约谈,并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体系,推动干警从“要我填”向“我要填”转变,确保应报尽报、如实记录;积极挖掘宣传恪守廉洁的典型事例,通过内部宣讲、廉政党课等渠道,弘扬清风正气,让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从纸面条款转化为干警共同守护的行为规范与文化认同。
现在,法院领导带头填报、以上率下,形成了“头雁”引领、“群雁”齐追的良好示范效应。许多干警对此深有感触:“自己清清白白,群众才能实实在在相信法院、信任法治。”(吴三思 冉京艳)